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0:41:06   浏览:854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铁道部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1993年6月28日,铁道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机车保养工作,逐步提高保养水平,更好地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车保养包括机车的油润、清洁、操纵、乘务员自检自修、运行中的巡检及故障应急处理、检修部门的临时故障修复、机车动态质量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加强机车保养工作,提高机车质量,对加速机车周转,充分发挥机车能力,延长机车使用寿命,促进文明生产,保证铁路运输秩序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务部门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机车保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机车保养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检修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技术、验收、教育、整备、化验、设备、材料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提高机车质量的任务。
第五条 机车保养工作要认真执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修、养”二者相辅相成,机车质量才能真正提高。机车保养工作应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章 机车保养管理
第六条 机车保养工作,必须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含铁路(集团)公司,以下同〕机务处、铁路分局〔含铁路总公司,以下同〕机务科要有专人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2.机务段运用车间应设立机车保养室(组),其定员由铁路局根据机型、支配台数和乘务方式确定。保养员由保养指导负责,在车间保养副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有部、局备机车的机务段要建立机车储备保养组。
3.保养指导、保养员要选择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保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 机务段要有一名段领导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第三章 各级职责范围
第八条 铁道部:
1.负责组织制定、修改《铁路机车保养规则》,主要机型的保养检查办法。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路机车保养抽查。
3.收集全路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及时通报典型事例和带有共性的问题。
4.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并推广全路先进典型,指导全路机车保养工作。
第九条 铁路局:
1.负责贯彻执行部机车保养规则、保养检查办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局管内保养管理办法和标准。
2.定期组织全局机车保养检查和评比,负责协调跨分局轮乘机车保养工作。
3.及时对全局具有普遍性保养责任的机破、临修组织攻关和制定相应措施。
4.参与保养机具、工装的调配和改造。
5.收集全局保养质量信息,每季分析机车保养状态,按期上报部机务局。
6.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并督促全局机车保养工作。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并在全局推广。
第十条 铁路分局:
1.负责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机车保养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本分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机车乘务员负责的保养范围,对所属段提出保养工作具体要求,制定支配、出租和站机合一机车保养管理办法。
3.及时调查收集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定期向铁路局机务处汇报。
4.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机车保养工作,帮助解决保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跨段轮乘机车保养工作。
5.参加局组织的保养检查工作。
6.参加段较大机破、临修分析会,帮助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机务段:
1.机务段要把机车保养工作做为一项管理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段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整改方案和奋斗目标,组织制定各工种保养责任制,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2.机务段长要定期召开运用、检修、技术、验收、教育等与保养有关部门人员会议,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协调工作。
3.机车保养副主任、保养指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机车保养要求,推广先进的保养经验,负责检查并掌握机车保养情况,解决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参加机破、临修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组织机车日常保养评比,并在机车乘务员提职、提薪、评先时对其日常保养机车工作做出鉴定。
4.机车保养员要落实有关机车保养制度,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乘务员的日常保养工作,负责机车洗(小)修、辅修的保养评定;参加春、秋季机车鉴定;及时准确填写保养台帐;反馈保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有计划的添乘机车,掌握机车质量情况。
5.指导司机要加强对机车乘务员保养工作的督促和管理,并经常参加保养机车工作。
6.机务段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洗(小)修、辅修,春、秋鉴机车进行保养评定,对保养不良机车应限期改进。

第四章 机车油润工作
第十二条 机车保养室(组)应认真掌握油脂状况,确认并妥善保管“油脂化验结果通知单”,检验不合格的油脂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保养室(组)要定期指导检查油线室的工作,保证浸泡箱符合技术标准,各种含油材料应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 机车给油必须按程序进行,保证不错不漏;经常保持给油器具、给油处所及油脂的清洁,保养室(组)要经常检查此项工作,确保机车各类油脂品种齐全,油量充足。
第十五条 机车给油工作应根据机车运用方式由机车乘务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各段应根据机车运用情况和油脂种类,具体制定日常和定期的给、换油标准。
第十六条 给油时要根据油脂润滑处所的特点和所用油脂的种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做到给油部位准、油量适宜,既能满足各摩擦部件的润滑要求,又节约油脂。
第十七条 保养室(组)要督促有关人员按时送交油、水化验样品。

第五章 机车文化状态
第十八条 各段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运用状况制定机车清洁标准。
第十九条 机务段要充分利用春、秋季鉴定和其他有利时机,组织机车全面整修,搞好机车文化状态。
第二十条 机车乘务员要经常清扫擦拭机车,认真执行“一检、二修、三擦车、四交班”的交车制度,始终保持机车良好的清洁文化状态。

第六章 保养评定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在机车日常运用入库或洗(小)修、辅修时,按机车保养评定办法和标准,对机车保养状况进行评定,并作好人机记录,作为考核、评比、分析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保养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定不合格的机车要认真分析,并追究该项工作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车保养质量评定成绩要与机车乘务员和指导司机的经济效益挂钩,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以激励机车乘务员的保养积极性。

第七章 整车爱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推广保养机车典型先进机务段。
1.机车乘务员要向“毛泽东号”、“周恩来号”、“朱德号”等模范机车组学习,学习他们高标准、严要求保养机车和爱车如家的精神。
2.各局要树立机车保养先进的典型机务段在全局推广,做到从点带面,使保养工作不断完善。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机车大普查,开展整车爱车活动。
按照机车保养要求,各段必须在段领导的亲自主持下积极开展整车爱车活动,使机车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六条 开展保养质量评比活动。
1.铁路局每年、铁路分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管内保养管理检查评比,按机型、乘务方式分别排出名次,并进行通报。
2.铁道部按照“全路机车保养管理评比办法”不定期对全路机车保养工作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通报全路。

第八章 信息台帐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部、局、分局、段之间的信息畅通,段、分局每月按时逐级向路局、路局每季向部反馈机车保养工作信息,以便掌握全路机车保养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机务段要严格对“机统—6”的管理。机车保养室(组)或地勤组要逐天逐车登记,加强临(碎)修分析,对常见故障要提报段长,供段领导决策和组织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认真复核“机统—28”,“机统—124”,对没有得到彻底修复的故障或隐患,要逐级汇报,以期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机车司机要认真填写机车运行日志和有关记录,及时反馈机车动态质量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机车保养台帐是搞好保养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机务段保养人员应认真填写、分类保管。

第九章 保养分析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机车保养分析是加强、完善机车保养管理,不断改进机车保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机车保养人员应坚持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制度。
第三十三条 日常分析是每天在段交接班、检修会上进行的反映日常工作问题的分析,它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协调;定期分析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和带有小结性的分析,以便从中找出规律性的问题,而改进工作;专题分析是针对机车保养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的分析。
第三十四条 机务段主管领导要亲自主持定期和专题分析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若发生较大保养问题时,局、分局保养人员也应参加会议。分析会要做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
第三十五条 各铁路局要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1.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破分析质量,促进机车乘务员提高对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各铁路局应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2.预分析制度是指机车在运行中发生常见故障,机车乘务员在安全、处理时间、工具备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能而未能处理造成机破时,毋需分析就可定责的制度。
3.随着运输牵引动力改革的不断深化,机车运用难度不断加大,各铁路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机车乘务员责任机破范围。

第十章 自检自修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铁路局应组织机务段按《机车操作规程》要求,根据不同机型、乘务方式,明确制定切合实际的自检自修范围。
第三十七条 各级机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各种形式提高机车乘务员的自检自修能力和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考核,不具备能力的应限期达到,否则不得上岗。
第三十八条 机车保养人员要对机车乘务员的日常自检自修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机务段自定,并做为考核依据。

第十一章 工具、备品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铁路局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查定不同机型的机车工具备品明细,机务段应严格按规定配备。
第四十条 机务段要建立工具、备品的使用交接管理及消耗补充、损坏赔偿制度。保证所需工具、备品的数量充足、清洁完整。

第十二章 轮乘保养管理
第四十一条 轮乘制的保养管理是轮乘工作好坏的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机车交路的延长、交接环节的增多,增加了机车保养管理的难度,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轮乘制机车保养工作和各交接环节的管理,针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十二条 轮乘制机车保养管理制度和办法,自段轮乘的由机务段、跨段轮乘的由铁路分局、跨分局轮乘的由铁路局、跨局轮乘的由铁道部组织制定,根据要求认真督促检查。
第四十三条 跨段、分局、局轮乘的机车仲裁组是上级机关的派驻机构,要严格按规定行使裁决权,对不能坚持原则、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机车乘务员应服从裁决,按分工负责制做好机车保养工作。
第四十四条 保养室(组)应对轮乘制地勤组的保养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评定。

第十三章 备用机车保养
第四十五条 机务段对段备机车要做好看护、打温、看火等项整备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解备后能随时投入运用。
第四十六条 机务段接到转入部、局备机车的命令后,应按《机车运用规程》要求及时完成整修保养工作并停于指定的位置,做好防溜、防火、防冻、防锈、防污、防盗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对局、部备的机车,在备用期间,机车储备保养组要按规定对储备机车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好记录。
第四十八条 局、部备机车解除备用时,要尽快组织整修、整备、运用保养,保证在规定时间达到运用状态,及时投入运用。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铁道部机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则自1993年8月1日起试行。原发《内燃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电力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76)铁机辆字26号、(79)铁机字1293号〕同时废止,铁路其他机车保养的规定与本规则有抵触时,以本规则为准。

前进型蒸汽机车保养评定办法
一、机车保养评定内容:
1.机车文化状态;2.机车给油保养;3.乘务员自检自修;4.机车工具、信号用具;5.锅炉保养及软水工作。
二、评定办法:
1.第一项为100分,第二项为400分,第三项为300分,第四、五项各为100分。
各项得分之和
总得分=----------------------
10
总得分85~100 优良机车
70~84 良好机车
60~69 合格机车
59分以下 不合格机车
2.发生责任机破、临修均降一等或降为不合格。
3.自检自修范围,按《机车操作规程》70条规定范围。
前进型蒸汽机车保养评定表
----------------------------------------------------------------------------------
|项 目|检 查 部 位 |基础分| 减 分 标 准 |
|------|----------------|------|--------------------------------------------|
| | | |挡烟板、锅皮、司机室顶部水柜不清洁,每处减 |
| | 机车上部 | | |
| 一 | | |10分。玻璃不清洁,每块减2分 |
| 、 |----------------| |--------------------------------------------|
| 文 | | |标记不清,每处减2分。轮对、阀装置、摇连杆、|
| 化 | 机车两侧 |100|锅腰托板弹簧装置、转向架、压油机等有老油 |
| 状 | | |垢,每处减2分 |
| 态 |----------------| |--------------------------------------------|
| | | |轴箱、拉条、车架内侧、转向架有油垢每处减3 |
| | 机车底部 | | |
| | | |分 |
|------|----------------|------|--------------------------------------------|
| | | |缺油造成合金熔化或严重拉伤需旋轴时,失格。 |
| | | |有轻微拉伤、合金碾片,每件减30分 |
| | 先、动、从轮 | |发生黑、灰、干,每处减20分。毛毡与轴颈接触|
| | 轴、煤水车轴 | |不良,不足50%或毛线卷滚动、装填不正,防尘|
| | | |挡缺损、轴箱盖不严,每件减5分 |
| | | |动轴油盒存油不足30mm、先从轮油盒不足 |
| | | |20mm,每处减5分 |
| |----------------| |--------------------------------------------|
| 二 | | |缺油造成合金瓦熔化或拉伤需旋削曲拐销时, |
| 、 | 摇连杆瓦曲拐销| |失格。有轻微拉伤、合金碾片每件减30分。发生|
| 机 | | |黑、灰、干每件减20分 |
| 车 |----------------|400|--------------------------------------------|
| 给 | | |发生黑、灰、干每件减10分 |
| 油 |肘销套、给油装置| |肘销出铁粉,每件减20分 |
| 保 | | |钢针不标准、或跳动量不足3mm大于10mm,|
| 养 | | |每件减5分 |
| |----------------| |--------------------------------------------|
| | | |汽缸、汽室、阀装置各销套,缺油烧损、拉伤,失|
| | | |格。有轻拉伤,每件减30分 |
| | 汽缸、汽室机械| |缺油减20分 |
| | 部、阀装置销套| |回动轴瓦、月牙板、滑板、小滑床鞲鞴杆拉伤,每|
| | 滑动面 | |处减20分 |
| | | |缺油减5分 |
----------------------------------------------------------------------------------
续上表
------------------------------------------------------------------------------------
|项目|检 查 部 位 |基础分| 减 分 标 准 |
|----|------------------|------|----------------------------------------------|
| |平楔铁、各轴面衬、| |平楔铁、面衬、均衡梁、转向架中心盘、缓冲器、 |
| |弹簧吊杆、均衡梁、| |锅炉滑台缺油每处减20分 |
| |转向架及心盘缓冲 | |各销套缺油需更换时,失格。中间缓冲器不清 |
| |器、锅炉滑台 | |洁,有大量积煤或冬季大量积冰,减30分 |
| |------------------| |----------------------------------------------|
| | | |压油机油管去向标记不清、不正确每处减20分 |
| |压油机,高、低压止| |防缓螺母松、滤网不清洁、油质不清洁、存油量 |
| |回阀回路分油器, | |少于1/2或冬季不防寒每处减5分 |
| |风泵汽筒,风筒 | |压油机摇油试验,每百转出油量:汽室少于8~ |
| | | |10ml,汽缸中部少于12~14ml,每处 |
| | | |减20分,风泵汽筒、风筒缺油拉伤每处减20分,|
| | | |缺油减10分。风泵压油机油质混杂减10分 |
| |------------------| |----------------------------------------------|
| | | |加煤机机械箱存油少于50mm,齿轮箱存油少 |
| |加煤机、给水预热 | |于1/2,万向接头缺油每处减20分 |
| |装置、风动摇炉手 | |冷水泵油盅存油不足、油盅有水每处减10分 |
| |把风缸 | |风摇炉风缸、炉门作用筒、手把风缸导框、鞲鞴 |
| | | |杆缺油每处减5分 |
|----|------------------|------|----------------------------------------------|
| | | |机械走行、阀装置、摇连杆等组成或结合螺母、 |
| | | |大轴托板、保安装置、风泵、电机、压油机、原动 |
| |机械走行、阀装置、| |机、冷热水泵、安装螺栓、螺母松动,每处减20 |
| |摇连杆、制动装置、| |分。制动梁下拉杆、开口销,先、动、从轮油盒穿 |
| |转动装置 | |销开口销单片折损每件减20分 |
| | | |闸瓦裂纹到限,每块减20分,其它各处螺栓、螺 |
| | | |母松动每处减5分 |
| | | |动轮擦伤、弛缓,失格。 |
| |------------------| |----------------------------------------------|
| 三|制动管系、总风系 | |制动管系、总风系统、手把风缸系统等,制动作 |
| 、|统、制动部件、附属| |用部件漏风,每处减10分 |
| 自|装置 | |撒砂阀、风摇炉、粘着加重器、推煤机、风笛及其 |
| | | |它管系漏风,每处减5分 |
| 检|------------------| |----------------------------------------------|
| |蒸汽止阀、部件盘 |300|风泵、原动机、冷热水泵、蒸汽塔盘根、蒸汽管、 |
| 自|根、蒸汽管、来水 | |来水管、送水管接头垫漏泄每处减10分 |
| |管、送水管接头 | |其它管路泄漏,每处减5分 |
| 修| | |过水软管腐蚀,每根减30分 |
| |------------------| |----------------------------------------------|
| | | |大轴楔铁调正不当,制动缸行程不标准,每处减 |
| |大轴楔铁鞲鞴行 | |20分 |
| |程,部件检查标记 | |弛缓标记不清,每处减10分 |
| | | |各监督计量器具超过检验日期每处减10分 |
| |------------------| |----------------------------------------------|
| |压油机油管、补助 | |压油机油管接头,各轴瓦、阀装置、摇连杆等处 |
| |油盒、小油堵油芯、| |的给油装置泄漏、缺损每件减10分 |
| |油线团、开口销、螺| |减尘油辫、油芯缺少,油眼堵塞每件减5分 |
| |栓、螺母、卡子、手| |其它手轮、螺栓、螺母、卡子、开口销松动、损坏,|
| |轮 | |丢失每处减5分 |
------------------------------------------------------------------------------------
续上表
------------------------------------------------------------------------------------
|项目|检 查 部 位 |基础分| 减 分 标 准 |
|----|----------------|------|------------------------------------------------|
| 四| | |按规定核对信号用具,每缺少一件减10分,不 |
| 、| | |能使用每件减5分 |
| 机| | |机车常用工具缺少,每件减10分。其它工具缺 |
| 车|机车工具信号用具|100|少,每件减5分 |
| 信|给油用具软水工具| |给油用具不全、不清洁、无盖或泄漏,每件减5 |
| 号| | |分。软水用具缺少、损坏,每件减5分 |
| 用| | | |
| 具| | | |
| 、| | | |
| 工| | | |
| 具| | | |
|----|----------------|------|------------------------------------------------|
| 五| | |炉撑折损(消火后确认)每根减30分 |
| 、| | |锅炉水锈及软水化验,依据化验室评定结果为 |
| 锅|火室内部不锈,化|100|准 |
| 炉|验评定 | |机车保养台帐、分工负责制、机车中检技术检 |
| 保| | |查、“机统一28”不健全或不按规定填写,每项 |
| 养| | |扣10分 |
| 软| | | |
| 水| | | |
| 化| | | |
| 验| | | |
------------------------------------------------------------------------------------

机车保养
一、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的保养
1.根据季节变化,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和燃油。机油的油位应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冷却水成分要合乎要求,膨胀水箱水位要高于最低值。发现油、水异常时,要及时接取油、水样品送化验室化验,不合格者要立即更换。加入机油、燃油及冷却水时要防止掉入脏物。外界温度低于5℃,大量补充或更换机油及水时,要在柴油机起动前加入热油、热水,并打开柴油机的放水阀,待流出的水有一定温度后再关闭此阀,以保证柴油机起动时的油、水温度。
2.起动柴油机前,要确认冷却风扇在断开状态,各管路系统的阀、堵、塞门均处于正常位;机车停放较长时间时,要先用起动机油泵向各摩擦表面送油。东风型机车起动前还要彻底甩车,排除气缸中可能有的油和水。起动时司机、副司机要密切配合,认真监视机械间情况,有异状时迅速停机。起动困难或不能起动时,要查明原因,禁止强迫起机。起动后应巡视机械间,仔细倾听柴油机和各运动部件的音响,检查各部件的工作情况和仪表显示,有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停机处理,在故障消除以前,不许再起动柴油机。
3.柴油机起动时,机油和冷却水的温度不得低于规定的容许起机温度。起动后,油、水温度低于容许加负荷温度时禁止开动机车。牵引列车运行时油、水温度要保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并在冷却能力许可时,尽量保持均衡温度。但任何时候均不许超过最高限制温度。调节温度时要避免一次幅度太大。冬季、刮风下雨运行时,要注意关闭机械间门窗,及时变换内外通风。
4.柴油机运转中,机油压力要达到规定值。机油粗滤器前、后压力差不超过规定值,超过时要及时清洗或更换过滤元件;要定时转动过滤元件手柄,以清除元件外的脏物。
5.柴油机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差示压力计所显示的曲轴箱真空度,真空度过大、过小时要及时检查处理。差示压力计起作用使柴油机停机后,在找出原因、消除故障以前,禁止强迫起动柴油机。
6.柴油机运转中,主控制手柄的停留位置,要注意避开共震区。提回主手柄不宜过快,防止柴油机转速急剧变化。
7.柴油机停止工作时,要调节好停机的油、水温度。冬季寒冷地区停机后要关闭好门窗,挂好防寒被,注意保温;停留时间校长时应注意打温,打温时禁止用高转速强迫快速升温;装有预热锅炉的机车则要开动预热锅炉保温。
8.机车长期停放不用时,停置时间不超过十五天者,要每两天起动滑油泵往柴油机打油一分钟,并进行盘车;停置时间超过十五天时,则要按规定要求进行防蚀处理和日常养护工作。
二、电机的保养
1.定期使用低压干燥空气吹扫电机、擦拭整流子、清除刷杆(瓷瓶)上的炭粉和灰尘,经常保持电机内外清洁、干燥、无油水,以保证电机绝缘。吹扫电机应在柴油机起动、牵引电机通风机开动的情况下进行,以利炭粉、灰尘排出。要根据机车的运用情况,确定合理的补油周期和给油量,避免缺油或给油过多。禁止不同种类油脂混合使用。
2.按时打开检查孔盖检查电机内部,打开前要清扫附近容易掉入电机内部的灰尘,检查时禁止用有油的手去摸整流子及炭刷的工作表面。整流子表面有油污及黑痕时要及时用棉布或绸布蘸酒精擦去,必要时可用规定牌号的砂布打磨,打磨后要吹扫干净。检查完扣盖时,要注意电机内部有无异物及盖是否严密。按天气情况,及时变换内外通风。
3.冬季,机车进入暖车库时,要在牵引电动机热态下进入,以免在整流子及其它部分凝结水珠(缓霜)。发生缓霜现象时,要用热的干燥压力空气吹归,并用布擦拭干净后,用1000V兆欧表测量主回路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时方可投入运用。
三、电器的保养
1.检查和保养电器时要切断电源。定期用低压干燥空气吹扫或用棉布、毛刷等擦拭电器,保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按时向各给油处所给油,保证机械部分动作灵活。
2.电器装置各触头、触指、接点的工作表面有氧化层或接触不良时,要及时擦洗,或用规定牌号砂布打磨,烧伤严重的要用细锉刀仔细修整。银质接点不宜用砂布打磨。触头开度、弹簧压力不良时要及时调整。灭弧罩破损的要修补或更换。
3.电器线路各连接处要牢固无松动,有导电不良、虚接、断路、短路或接地现象时要及时消除;要定期用摇表检查线路的绝缘状态,测绝缘时要注意对电压调整器及整流器的防护,防止击穿半导体元件。
4.电路中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严禁以大代小,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机车运行中不得任意调整电器的作用电流、电阻的阻值,以及更改电路。
四、蓄电池保养
1.定期检查、清扫蓄电池,保持整治、干燥、无脏物,每节电池检查孔盖上的通气孔要畅通无阻。检查时要停止柴油机工作,断开蓄电池闸刀及其它输出线路,严禁吸烟、明火及金属工具放于跨线上。
2.蓄电池各跨线及引出线连接要牢固无松动,有烧损时要立即修复或更换;导线或接点上有氧化物附着时,要将螺栓拧下,用布擦干净,重新紧固后涂以工业凡士林。蓄电池箱不能有裂纹或渗漏,定期测量蓄电池对车体的绝缘,其漏电电流不得超过机车上各电器最小动作电流值的60%。
3.蓄电池电解液的液面高度一般应在极板以上10~15mm,液面过低时要及时补充蒸馏水,禁止用稀硫酸补充电解液,要坚决杜绝极板露出液面及“烧干锅”现象,但加水也不要太多,使电解液外溢。蒸馏水要用塑料器皿盛装。
4.按时测量电解液的比重和每个蓄电池单节的端电压,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测量时电解液的液面高度要符合标准。
5.起动柴油机时,柴油机起动按钮的接通时间不得超过40秒;连续起动柴油机不许超过三次,每次起动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以免蓄电池过份放电。柴油机停机后要节约用电,严禁使用电炉。检修机车时,应使用外电源照明。
6.机车长期停留时,要定期进行充电,充电后蓄电池的电压和比重应符合要求。
五、液力传动装置的保养
1.液力变速箱、中间齿轮箱、车轮齿轮箱应使用规定的工作油,油位要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运用中,各齿轮箱的油要定期化验,不合格者要及时更换。万向轴、吊挂轴承及冷却风扇上、下轴承要定期补充润滑脂,油量以占轴承室的三分之二为宜。
2.液力传动装置各管路、油封、阀门、油堵及接头密封应良好,有漏泄时要及时消除。机车运用时,液力变速箱工作油温度要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各油压表显示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3.要经常清洗惰行泵滤清器,以及中间齿轮箱、车轴齿轮箱的滤清网,以提高滤清效果,减少流通阻力。向各齿轮箱补油时,要特别注意清洁,防止掉入赃物。
4.严寒地区,外温低于零下20℃时,长期停留的机车应进入车库,或将各齿轮箱的工作油放尽,以防止油脂冻结。
六、车轴轴箱、抱轴轴承及轮对的保养
1.抱轴轴承要使用规定牌号的润滑油,油位要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要防止油位过高,导致向牵引齿轮窜油。
2.运行中,轴箱、抱轴温度不得超过70℃,遇温度太高冒烟时,禁止用油、水等强迫降温,以免轴颈产生裂纹。
3.机车运用中,车轮踏面要保持清洁、无油垢,以防引起空转或滑行。轮缘喷油器工作时,下油量要适当,喷油角要正确;使用轮缘油盒时,要调整好油芯,补足油量,安置好胶皮油刷位置。
七、空气压缩机的保养
1.按规定使用压缩机油,纳位在上、下刻线之间,加油时要保持清洁。
2.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保证进入气缸的空气清洁,以减少磨损。风砂地区要适当增加清洗次数,以提高滤清效果。要经常检查空气压缩机橡胶皮带的状态,并调整其拉紧力。
3.空气压缩机调定压力要正确,动作反应应灵敏。动作值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调整。
八、主变压器的保养
1.主变压器工作时,要注意油泵运转正常,油箱、油泵、散热器及油循环管路接火不得漏油,各阀门位置必须正确。
2.变压器油位要在规定范围内,干燥剂失效时要及时更换。
3.运行中要注意变压器油位的温度及颜色是否正常,有无异音。
4.经常清扫积尘、油垢,保持各部件和绝缘瓷瓶清洁,各接线不得松动。
九、受电弓的保养
1.受电弓炭条松动、到限、脱落时,要及时紧固、更换;局部出现深沟时,应用锉刀打成大于120°的坡口。
2.要保持框架各杆件活节处油堵齐全、油润良好,升、降弓不阻滞。
3.滑板、框架有变形、烧损时,要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4.车顶各高压瓷瓶要经常保持清洁、牢固,不得有裂纹、缺块。瓷轴剥离不超过限度时,可涂绝缘漆处理。
5.运行中发现接触导线跳动大、拉电弧时,多为炭条打坏,要及时倒换受电弓,以免事态扩大。
十、劈相机的保养
1.电机壳体表面保持清洁,无脏物。
2.电机轴承油润良好,端部无过热变色。
3.起动时无异音,有异音时要及时停机检查。
4.外部连线应连接良好,无松动、脱落。
十一、蒸汽机车锅炉的保养
1.运用中、严禁“大开风门、大摇炉、大上水、大排水、大开送风器,白水表(五大一白)”。整备作业时,浇好水、冬季要温好煤,清炉时要清除焦馏、煤石,防止烧干锅。
2.运用中,调整好风门,合理使用送风器,防止锅鸣。
3.洗修、中检时对锅炉滑台要彻底给油。
4.落点火时,要严格按规定留好灰层、水位,关闭风门、灰箱,点火时要按规定铺好煤层,加好水,防止锅炉温度骤升骤降,引起锅板变形和螺撑折损。
十二、汽缸汽室给油保养
1.校对压油机标记牌和实际各油管是否相符,各部位末端出油孔是否来油。
2.按十四孔压油机内外检查方法对压油机进行检查。
3.厂、架修后运用时,调整好各种杆行程。
4.在动车前压油机操油50转以上。
5.阀及鞲鞴解体时,注意检查阀及鞲鞴、汽室、汽缸的油润状态,以复查油路是否畅通及日常给油量是否适当,如不良时可增大冲杆的行程。
6.装阀及汽缸鞲鞴前,彻底检查清扫汽缸、汽室、阀及鞲鞴,使阀及鞲鞴胀圈等部件动作灵活,并涂以汽缸油。
7.对各给油处所进行抽检,摇油达一定转数出油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来油时,开验油阀或分段检查处理。
8.互换压油机时,按厂、架修方法检查处理。
9.动车前摇压油机30~50转做到提前给油,油到再动车。
10.冲杆的行程按规定调整,百转达到规定的来油量,当摇压油机时,五转以内汽缸、汽室都须来油。如不符合百转来油数或五转不来油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1.大量超轴、天气恶劣或窜水等情况发生时,要酌情适当加大冲杆行程。
12.正确掌握油脂质量,实行定期化验。
13.日常运用及交接班时,注意检查汽缸,汽室鞲鞴杆出现的油润状态的颜色,以便及时调整给油量。
14.发车或长时间停留时,于汽缸预热排水后,摇压油机30~50转,做到提前给油。
15.日常运行中严防发生窜水、吸烟。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西方竞争性民主政治比较研究

段明学

本文所说的“西方”,是一个特定化了的概念,它指的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不仅包括西欧各国,而且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日本等国。限于篇幅,本部分主要以英美法德日等国为对象,考察政治竞争的有关问题。
一、西方政治竞争产生的历史条件
政治竞争起源于西方绝非历史的偶然,它是近代西方经济、政治及文化全面转型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任何一种制度的建构都是当时各种社会背景的综合产物,不管这种背景是属于人文的,社会科学的、还是自发的或外化的。” 政治竞争深深地植根于社会多元主义、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亲历代议制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条件不仅是政治竞争产生的条件,也是非西方社会移植政治竞争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经济因素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必须从经济中去发掘政治现象产生的原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真理的正义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
值得一提的是,二战后西方国家兴起的政治发展理论或曰发展政治学及其代表人物诸如亨廷顿、阿尔蒙德、派伊、李普塞特等亦充分注意到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他们运用实证方法通过统计资料对欧美国家政治发展研究后揭示出一个历史事实并得出一个基本结论,用达尔的话说,就是“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水平与一般的竞争政治,尤其是多头政制中的竞争政治的出现率有密切的关联”, 也就是说,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则产生竞争政治的概率就越大;反之,经济发展未达到一定水平时,则这种概率就越小。
从根本上说,近代西方政治竞争的产生正是缘自经济发展的推动,确切地说,它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西方国家是内生型的第一批现代化国家,工业革命促进了这些国家迅速地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海外殖民扩张不仅增长了物质财富,而且大大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社会国家与社会一体化状态,使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成为现实。市民社会逐渐发育成熟,逐步脱离了国家的控制而取得了自主发展的权利。国家不再无限制地干预经济的发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资产阶级不允许干预他们的私人利益,资产者赋予国家权力的多少只限于为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和维持竞争所必须的范围内。” 一个发育成熟的市民社会,正是政治竞争产生的基础性条件。(2)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各经济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从而形成了利益多元化格局。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必然存在不同的竞争,这种竞争必然会在政治领域表现出来,集中体现为各个集团争夺国家政权的斗争。所以,政治竞争是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代替封建所有制关系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 (3)市场经济内含自由和平等。市场经济的独立发展完全是以等价交价为原则的,它从根本上否定了血缘、门第、权利、民族、国家、宗教之间的差别,而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交换的惟一尽度。在市场经济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别,无论是画家的劳动还是樵夫的劳动都是平等的。“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也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 经济领域的自由和平等体现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各个阶层和集团都有竞争国家政权、参与国家管理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所以,“政治竞争从原则上说来,是经济自由和政治平等权利的逻辑结果,是从人们享有自由权利和平等权利中引申出来的。”
(二)政治因素
从政治因素看,政治竞争的产生与代议制、政党制、选举制有着密切的联系。
近代资产阶级原本是封建专制统治下的受压迫阶级,他们对专制、暴政有着强烈的恐惧。在用暴力摧毁封建政治结构之后,资产阶级不是用更为落后的制度取而代之,相反,资产阶级深知,统治只有借用人民的名义,才能够长久存在下去。因此,资产阶级在建立新的政治结构时,始终坚持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防止专制和暴政,二是发展民主。就前者来说,西方国家建立了权力分立与制约的机制,对防止权力专横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后者而言,鉴于现代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实行古希腊式的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因此,资产阶级建立了代议民主政体。历史地看,代议制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等级君主制,最初,议会只是一个供国王咨询的机构,只有一个等级:贵族。随着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深入,议会的成分不断扩大,扩大到包括一般的平民;其权力也不断下移。正如顾准所说:“议会的演进史,是其所包含的成分不断扩大,民主权利逐步下移的历史。” 一方面,议会将直接民主体制下人民的无限权力缩小到不充分的权力,人民不再拥有直接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极少数公共事务除外),而是将其权力委托给其代表行使。另一方面,议会又成为各阶级、各阶层和平斗争的舞台。议会以多样性和不同政见为基础,在议会中,代表同一阶层或利益集团的议员自然结成政治派别,最初,这些派别主要力争成为议会多数,以使他们的政治主张成为多数人的意见;后来,他们逐渐意识到,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还必须把执政者赶下台。于是,这些政治派别最终走出议会发展成为政党。政党是自由结社的产物,它是“在政治空间展开‘共同竞争’的组织(在‘竞争’与‘对抗’中表现存在的根据和生命源泉)”,“他们吸收和动员游荡于政治领域的各种利益及思想,并试图以这种力量为依托去夺取政治过程的持续支配权。” 政党始终以控制国家权力,最大限度地争夺国家权力为目标,离开了国家权力,政党几乎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力。当然,政党并不是以武力夺权,而是在选举中夺权。所以,政治竞争与选举活动密不可分,“甚至说,选举制造成了竞争性政党制度也许不算过分。围绕着议会或总统的选举,各政党才有竞争的目的、竞争的理由和竞争的内容。”
(三)文化因素
从文化因素看,政治竞争与近代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关于世俗化,美国政治学者萨托利曾作了一个说明,他说:“当神的王国和恺撒的王国----宗教领袖和政治领域相分离时,世俗化就出现了,因而,政治不再得到宗教的援助,它既失去了它的源于宗教的僵化教条主义,也失去了它的宗教式的强度。” 简言之,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指政治不再为某一特权阶级所垄断而成为全民和全社会的共同事务,政治也不受神权的控制而获得了自主发展的权利,以及形成的与此相适应的参与型的政治文化。
我们知道,欧洲中世纪是欧洲史上最专制最黑暗的时期。中世纪的政治文化是融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于一体的神权政治,与这种神权政治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是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代表的神权政治论,整个社会都拘伏于神学政治的囚笼中。如恩格斯所说:“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在这种极其独裁与专制的政治环境下,广大民众不仅被排除在政治体系之外,而且被驯服为一种政治动物。在中世纪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神权政治越来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桎梏。在这种情况下,进步的思想家们在意识形态中开始向神权政治发出挑战,从而启动了近代的政治世俗化进程。先是发端于意大利并进而波及整个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继之而起的思想启蒙运动都形成了对神权政治的强烈的冲击波。荷兰的格老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洛克,法国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美国的杰斐逊、潘恩等启蒙思想家运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不仅抨击了神权政治,抹掉了笼罩在封建专制制度上面的宗教蒙昧主义,而且论述了国家、政治社会、政府和法的起源与形式,使国家、政治、法律等问题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的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决定性地把政治推入了较高的世俗化时代。在资产阶级所制定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中都明确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拥有言论、结社、集会和选举的权利;在政治结构方面,经由普选产生的议会拥有较高的权威,包括总统在内的各种重要官职均需其选举或认可方能产生,而且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互相制约。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政治的平民主义时代的到来,人民不再是专制体制下的被奴役对象,而是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总之,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兴阶级的崛起,代议民主制的建立及政党的成熟,以个人权利、法治为核心的民主文化,是西方政治竞争产生的根本条件。可以说,离开了任何一个条件,政治竞争都不可能产生。
二、西方政治竞争的表现形式
西方政治竞争主要体现为政党之间的竞争以及政党内部的竞争,这与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魏弗尔蒂认为:“民主本身便意味着一种双重的竞争过程:其一是普选中党派之间的竞争,其二是这些党派内部政治家们争取党内领导权的竞争。” 此外,利益集团、智囊团等政治组织作为政党的后援力量,对政党竞争产生了重要影响,它们之间的竞争是政党竞争的必要补充。
(一) 政党之间的竞争
现代西方国家都存在数个政党,但由于各国的政体、政党的力量对比、具体政治经济形态发展变化等因素,政治竞争在各国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内容各不相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的特点是:典型的两党竞争。在英美,虽有多个政党存在,但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始终由两个最大的政党(目前在英国是保守党和工党,而美国两个最大的党是民主党和共和党)通过竞争交替组织政府,轮流执政。其他政党无法与两大党抗衡;同时,两党执政也勿需它们的支持;因而,其他政党基本上无缘进入政府,即使执政党出于某种目的或发于善心起用其他政党人士入阁,也不能称之为联合政府。
英美两党竞争均发源于议会中的党派分野。自政党形成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自然会发生政党间的分化组合,但总的情况是大党分裂为小党后又由众多的小党组合成大党或者一个政党崛起而取代另一个政党,因此政治舞台上见到的始终是两个大的政党。它们时而在台上,时而在台下,玩着翘翘板游戏。一党长期执政的情况时有发生, 多党执政却极为罕见。在英国,曾一度出现第三党冲击两大党的情况,但两大党轮流执政的格局始终没有改变。而在美国,两大党以外的其他党基本上不构成对两党地位的威胁,两党执政可谓稳如泰山。之所以形成如此稳定的两党竞争体制,据西方政治学者分析,主要缘自下列因素:(1)制度的因素。英美两党制均产生于相对多数选举制,这种选举制度有利于两大党而不利于第三党的建立和生存。此外,美国的单一行政长官制也有利于两党的形成和发展。总统职位通过总统选举产生,而不受各政党在国会占有席位多少的影响,总统选举人团的产生是“胜者全得”,要么获胜,要么失败,因而引起政党的两极化。在美国,由于联邦制的特点,各州州长、各州议会的选举均采用相对多数制,这也有利于巩固两党制。(2)历史二元因素。两党制是美国社会结构利益双元性的产物,美国建国初期以来每次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冲突几乎都是二元、两面的。围绕宪法的批准出现的东部商业利益和西部农业利益之争导致了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产生。经济利益之争也导致南北方围绕奴隶制及其种植园经济而产生分裂,由此形成两大阵营。20世纪城乡利益的冲突又是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交锋的重要因素,等等。(3)政治文化因素,英美两国选民观点中庸、适度、不走偏激,善于妥协,视政治为妥协的艺术。两国的政治文化接受了妥协的必要性、短期实用主义的明知性以及避免僵硬教条主义的务实性。另一方面,在两国社会的根本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主要方式问题上存在广泛的共识。大多数国民认可洛克和麦迪逊关于个人自我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拥有私有财产权利的观点,很少有人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政党之争不在于选择公有制或私有制,而在于怎样分配资源和财富问题。
可以肯定地说,只要英美保持两党制的基本因素不变,即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不变,英美两党竞争,轮流执政的局面还将长期存在下去。这是英美长期以来政局一直比较稳定,经济稳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法国模式
法国模式的特点是:多党两极竞争。所谓多党两极,“即在多党制的前提下,各个政党依其观点、政策的不同而形成两大对立的派系,每一派系都有一个中心党”。 目前,在法国,主要是以四大党为主构成左右两大阵营、右翼以保卫共和联盟、民主联盟为主(保卫共和联盟是中心党);左翼以社会党和共产党为主(社会党是中心党)。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是这四大党。
法国政党两极化形成于第五共和国时期。这种格局的形成,大致经历了十多年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法国工农业结构的变化,导致法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变化,为政党两极化提供了社会基础。其次是宪法确定的政治制度对这种政党制度的形成起了决定作用。新的选举制度促使了政党的分化组合和新的政党联盟的形成。此外,国内外政治局势的影响,政党领袖个人的人格魅力也起了促进作用。尽管两大政党联盟内部各政党力量的分化组合时有变化,但总体格局一直在议会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稳定性作用:两大派左、右观点鲜明,彼此对峙,相互制约;四大党则通过组成两大派的政党联盟方式,左右法国政治生活,其他一些小中政党联盟均无力与之抗衡,由此避免了第四共和国多党竞争带来的政局不稳的弊端,有助于第五共和国政局相对稳定。从8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数次出现左右翼“共治”局面。1984年共产党和社会党分裂,导致社会党在1986年议会选举中丧失多数,当时的左翼总统密特朗被迫任命右翼的希拉克为总理,这种共治局面在1993年再次出现。1996年,希拉克总统为了改变右翼政党在国民议会中微弱多数的局面,决定解散国民议会重新选举,结果保卫共和联盟惨败,社会党大获全胜,在1995年总统选举中败给希拉克的若斯潘坐上了总理交椅,实现了第五共和国以来的第三次左右翼共治,直到现在。按照戴高乐创立的第五共和国执政传统,由同一政党派别或政党联盟控制总统、议会和政府,建立总统的多数派,是保证总统充分行使权力和维护政府稳定性的有效手段。因此,左右翼政党联盟共治是法国政治体制中的特殊现象,是法国多党制下各种力量互相斗争和妥协的特殊产物。80年代以来,在法国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比例代表制等因素的作用下,传统的两大派四大党政党格局中出现了以党派林立和相互制约为特征的党派多元化现象。一方面,以绿党为代表的新生政治力量和代表现代法西斯主义的极右政党国民阵线以及中间党派纷纷崛起,极右翼、绿党和中间党派势力得到加强,传统两大派的地位有所削弱,两大派在选举中都开始积极向中间思想和路线靠拢,极力拉拢这些政党的选民。另一方面,新的党派多元化现象并未改变法国议会多党中无一政党占绝对多数的基本特征,在竞选和组阁中,仍然是利害相关的政党组成左、右翼两大政党联盟进行角逐。
3.德国模式
德国模式的特点是,三角均势、两极竞争。这种政党竞争模式是联邦德国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在1947年联邦德国首届议会选举中,总共有基民盟--基社盟(即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德国共产党等11个政党进入议会。其中所获选票的比例是:基民盟--基社盟获31%,社会民主党获29.2%,自由民主党获11.9%,德共获5.7%,其他各党得票均不超过5%。这个情况表明,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几乎势均力敌,谁都不占绝对优势,无法单独组阁执政。在这种情况下,自由民主党支持谁,谁就可以组阁。结果,基民盟--基社盟联合自由民主党,组成了联合政府。1969年第6届议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一跃而成为第一大党,但也未获绝对多数,于是,便与第三大党即自由民主党联合组阁并成了主要执政党,而第二大党的基民盟--基社盟只好充当在野反对党的角色。由此开始了基民盟一基社盟同社会民主党之间的第一次轮流执政。在以后历届政府(包括1990年德国统一后组成的新联邦政府)中,尽管仍由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两大政党轮流执政,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选举制度等的具体规定,决定了两大党中谁也不能强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位。自由民主党是小党,一般占有不到10%选票,但却在两党竞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任何一方一般只有得到它的合作,才可能组成联合政府。1948年以来,除1966-1969年,联盟党与社会民主党组成大联合政府 外,自由民主党一直与其中的一个大党联合组成政府,其地位也较为稳定。这种近似等腰三角形的多党联合执政模式,可以说是联邦德国及统一后的德国政局长期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绿党作为一支新秀出现在德国的政治舞台上。在1983年联邦议院选举中,绿党获得了5.7%的选票,28个议席,首次进入联邦议院,成为联邦议院中第四大党,从而打破了联邦议院长期存在的由联盟党、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三党主宰的局面。绿党的崛起使自由民主党的长期执政伙伴地位发生动摇。在1998年的议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首次联合绿党组成了所谓的“红绿联合政府”,社会民主党领袖施罗德出任总理,开始了两极对垒的新阶段。
4.日本模式
日本模式的特点是,一党独大,多党竞争。这种模式形成于1955年第二届鸩山内阁时期,在同年举行的众议院选举中,自由民主党(简称自民党)占有众议院511个席位中的299席,不仅是第一大党,而且拥有了超过半数的优势,可单独执政;社会党占有156席,是第二党,此后的历届众议院选举中情况也大致如此。其中自民党总以稳超半数议席而长期执政,社会党始终占1/3议席而位居第二大党地位,充当反对党角色。这种既不同于欧美式的多党制,也不同于一般一党制的制度,被人们称为“五五体制”。这种体制持续了长达38年之久,在此期间,日本其他政党如社会党、日共等革新势力和公明党等中间势力始终长期处于在野地位,无一政党可单独与自民党争雄。
自民党之所以能够长期执政,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它得到财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扶植,并与政府官僚密切结合,形成了一个以财界意志为基础,并以自民党为政治代表,通过立法、行政等措施,经由官僚机构付诸实施的政、官、财三位一体的权钱统治体系。二是,自民党执政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外交政策,在保障垄断财团利益的前提下,不同程度地满足了国民的愿望和要求,因而能在较长时间内维持其统治的相对稳定。三是,在野各党普遍力量弱小、基础薄弱,常常因为意见分歧而彼此勾心斗角,无法实现步调的统一与共同合作,从而有利于自民党一党长期执政。
然而,任何一个政党如果长期垄断政治都必然会积累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日本自民党也是这样。这突出表现在日本“金权政治”腐败沉疴久治不愈,政治丑闻接连不断。日本的“民主政治”,实际上是钱权政治;日本政治的腐败,首先表现为执政党的腐败。自民党一直信奉“金钱就是权力”、“权力就是金钱”的方针,因此,围绕钱、权问题,自民党内贪污、受贿屡见不鲜。 应该说,这与日本的选举制度有直接的关系,日本实行中选区制,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分为200多个中等大小的选区,每区设有几个议席。同一政党可以有数名候选人竞争,相互间不是靠政见取胜,而是凭经济实力较量,政治与金钱结下了不解之缘。日本自民党的腐败严重损害了它的执政形象,削弱了自民党的整体实力。终于在1993年众议院选举中,自民党只获233席,不足半数而下台,由社会党联合其他在野党及新成立的政党组阁执政。至此,日本自民党一党执政成为历史。近十年来,自民党虽然也曾获得了单独执政的机会, 但现今的自民党已不是从前的自民党:日本向多党联合轮流执政方向发展的趋势,似是很难扭转了。
(二)政党内部的竞争
前文分析了西方国家政党竞争的概况,其实,各政党内部也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任何政党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党外有党、党内有派乃是一种必然现象。政党内部的竞争既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又是整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政党内部派别竞争的原因
西方政党内部出现派别竞争和派别政治,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从根本上说,这是现代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必然结果,诚如麦迪逊所说的,造成政党内部派别竞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 从表面上看,西方国家体制内的政党都是整个统治集团的利益代表,但实际上他们往往只代表某些大垄断集团的利益,很难具体满足各个利益集团的要求。于是,这些集团便千方百计地在政党内部寻找自己的政治代理人,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要求,但往往是粗线条的,不可能反映得很细。所以,资产阶级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通过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进行粗线条的宏观调整,而且还需要各政党内部的派系活动和派别组织进行细线条的微观调整。”
2.政党内部竞争的表现
西方政党内部的竞争,主要体现在:
第一,争夺党内最高权力。欲登上总统或首相(总理)宝座,必先成为党内的最高领袖。“在党内出不了头的政治人物,通常是不可能登上国家权力顶峰的。” 在美国,各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是该党的当然领袖,要成为总统候选人,必须经过漫长而艰苦的预选。如1860年,民主党在南卡罗的查尔斯顿举行代表大会,经过57轮投票,也未能产生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尔后又在巴尔的摩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两次投票,才决定提名道格拉斯为候选人。1924年的民主党代表大会,更是进行了103次投票,才决出候选人。在英国、日本等议会制国家,首相或总理是由议会内的多数党领袖担任的,谁成为多数党领袖,谁就可以上台执政。因此,多数党内部的竞争十分激烈。如1976年,英国首相哈罗德·威尔逊引退,6位内阁大臣竞选工党领袖,经过三轮投票,詹姆斯·卡拉汉才当选并继任英国首相。日本自民党内部各派系,围绕自民党总裁人选的竞争也是异常激烈的。各派系之间既有正面交手,又有幕后交易,它们甚至采取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的办法打击对手,抬高自己;通过封官许愿、金钱贿赂、挑拨离间,暗挖墙脚的手段削弱对手,壮大自己。
第二,政策的竞争。政治竞争包含政策的竞争,谁能够提出最受选民欢迎的政策,谁就有希望上台执政。在政党内部,政策的竞争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各政党由于对政策的取向而分为不同的派别,如美国两党内部都有自由派和保守派、鸽派和鹰派。在英国,20世纪50年代以来,保守党内部就开始出现一些派别组织如星期一俱乐部、塞尔斯顿集团等。这些集团往往各执一种政策主张。从一定意义上说,英国的政策就是各政党、各政党内部各派别讨价还价、反复竞争的结果。如阿尔蒙德所说,“英国的政党是许多具有各种政策偏爱的集团的联合。一个政党在采取坚强立场之前党内的各个集团相互竞争以决定全党必须据以合作的政策。”
第三,争夺党内的其他重要职位。这在日本体现得特别明显。在英美,党内的职务并不十分重要,除政党领袖出任首相总统外,其他职务几乎不为人关注。党内的“精英”纷纷在政府谋取高位,谁也不把党内的职务放在眼里。日本则不同,日本自民党内部的高级领导职务十分显赫,不亚于内阁大臣,除自民党总裁兼任内阁总理大臣外,其他人员一般都不兼任党政要职,但他们的政治地位相当高。自民党的干事长、总务会长、政务调查会长被称作党内三巨头。总裁就经常从党内三巨头中特别是干事长中遴选,而没有担任党内高级职务的人很难担任总裁和首相,所以,党内高位对一切有心问鼎首相宝座的人都有吸引力。争夺党内重要职务成为日本政治的一个独特现象。
3.政党内部派系竞争的后果
西方政党内部的竞争无论对政党本身,还是对国家的政治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首先,政党内部的竞争是现代民主的重要体现。如前文所述,现代民主政治是宽容的,富有韧性的政治,它不怕分裂、不怕背叛。1931年,英国麦克唐纳背叛和分裂工党,组成联合政府,在专制政治下,这是无法容忍和难以想象的。“在古代政治和专制政治下,麦克唐纳不要说当上首相,而是被扣上分裂党,分裂国家和罪该万死、遗臭万年的罪名。” 其次,政党内部的竞争在统治集团内部起到了某种必不可少的制约和协调作用,可以避免党的大权落入某个集团之手,可以避免领袖个人独断专行(如指定接班人,实行变相的世袭制)和思想僵化,从而使政党能照顾到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最后,政党内部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党竞争之不足。就日本而言,自民党内部派别的合法性与独立性使每个派别看上去都像一个小党,而自民党更像是这些小党的联盟。所以,尽管日本由于历史原因并没有形成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局面,但政党内部的竞争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调解和相互监督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体现了某种多党政治的特点。当然,政党内部的竞争也可能导致政党组织涣散,权威缺失、助长政府不稳定等后果,解决的办法不是压制内部竞争,取消内部竞争,那样只能使一个政党褪变为专制主义政党,而是要顺其自然,因势利导,扬长避短。正如麦迪所说“既然派别的潜在根源植根于人类的本性”,那么,对“派别危害”的可能存在的疗剂要比疫病本身危害更大,最好的出路是承认它们的存在并努力控制它们带来的后果。
(三)利益集团、智囊团和政治竞争
一般说来,一个政党要在政治竞争中取得执政权,必须拥有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战胜其他政党的实力和基础,这种实力和基础,主要由两方面因素构成:一是政党牢固而广泛的社会支持基础;二是政党积极而有效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就前者而言,现代社会广泛存在的利益集团越来越成为政党的“后援力量”,成为政党生存和发展的靠山。与政党一样,利益集团也是利益多元化的产物。它与政党的区别在于,政党的目标是通过选举获得权力,而利益集团通常“寻求获得具体的、相对较窄的政策优惠,只是有选择性地影响政策,其目标并不是赢得政治大权。” 利益集团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通过支持政党,并向执政党及其政府施压来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西方政党一般都有自己较为固定的利益集团和势力范围。英国工党和工会就一直保持着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如理查德·罗斯所说:“英国的利益集团,尤其是工会,是与政党政治高度结合的。在工党内,工会提供将近90%的党员,党代表大会85%以上的选票以及85%的收入。工会占工党全国执行委员会28个席位中的18个,并包办1/3以上的工党议员。” 与之相对照的是,英国的保守党与工商业集团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保守党与工党的政治竞争中,工商业集团始终站在保守党一边,“工商集团与保守党之间没有正式的机构联系;支持主要是采取捐款的形式。”在美国,民主党与“劳联---产联”的关系尽管不及英国工党与工会的关系那样紧密,但民主党仍然在“劳联---产联”中获得了大大高于共和党所获得的选票。
有组织劳工与总统选举
劳联---产联的成员总数 16,000,000
入世后我国的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保护初探

郭宝明*
( 上海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201800)


[内容摘要] 由于对原产地名称及其相关概念之间关系的模糊认识和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入世前的我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方面几乎一直是空白,所以我国在原产地名称上屡遭假冒、抢注等侵权行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中国而言,既是一个机遇,同时又是一个挑战。TRIPS协议明确将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纳入了法律的保护。因此,中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方面势必要加强力度。通过对我国入世前的原产地名称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保护状况的分析,并结合当今世界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国际保护经验,在立法模式、具体操作等问题上提出了入世后我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方面应采取的一些必要措施。
[关键词] 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 ; 产地名称 ; 商标

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并与TRIPS协议接轨,修改后的《商标法》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将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轨道,它成为我国新商标法的一个亮点。因为这既是我国加入WTO遵守义务、履行承诺的要求,也是我国加大对原产地产品的保护力度,争取在WTO的下一轮谈判中谋取主动的必然。(关于原产地名称的问题,已经成为WTO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
将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明确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这既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遵守义务、履行承诺的应然之举,更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充分利用自身巨大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其巨大经济效益的战略之举。原产地产品大多数表现为在特定地域所出产、制造的具有特定品质(包括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的农产品,或者一些轻工类产品。在我国,绝大多数原产地产品经过漫长的市场“洗礼”,都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享誉中外的名优特产,如:贵州茅台酒、景德镇瓷器等。
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既可以充分利用我国已经形成的众多的名优特产,像法国香槟一样,创建本国自己的世界品牌。又可以突破当今世界经济强国以技术标准、专利技术、环保标准、反倾销等一系列措施所构筑的贸易壁垒,从而起到提高中国原产地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我国的经济利益。因为加入WTO,无论我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方面是否愿意,是否采取了充分必要的措施,都要充分遵守TRIPS协议第三节中关于“地理标志”的相关规定,并给予WTO各成员国以地理标志方面的保护。与其被动的适应规则,不如主动地去利用规则。即:按照WTO的多边贸易规则,如果产品在本国未获得原产地保护,则不能要求在其他成员国内获得此项保护,反之则可行。此外,由于中国长期忽略了对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的保护,不仅造成了巨大无形资产的浪费,而且还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例如:意大利生产的许多石料和石制品,在国际市场上就堂而皇之地以“大理石”或“大理石制品”推销,而中国的有关企业对此却无可奈何。(1(在国际上,还有很多假冒我国原产地名称,牟取高额利润的现象。而这一切毫无顾忌地假冒原产地名称的行为,不但严重损害了我国原产地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利益,而且还使我国一些在世界上脍炙人口的名优特产的声誉受到了近乎毁灭地影响。比如:欧洲国家将生产的档次很低的瓷器或劣质瓷器以“景德镇瓷器”标注等等。还有一部分国内企业假冒原产地名称,以次充好、粗制滥造,也使我国原产地产品由于缺乏了稳定的特定品质,从而使外国消费者再不敢问津,渐渐地失去了国际市场,失去了我国将原产地产品全面推向世界的机会。因此,在我国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给予其强有力的保护,具有非常明显的紧迫性和现实的重要性。
在国际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增强和不同国家地区间经贸往来的频繁,原产地名称作为巨大的无形资产,其商业价值不断上升。如何加强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充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日益成为整个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原产地名称保护的相关问题成为了WTO各成员国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题。此外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有利于我国的贸易、投资得到公正的待遇,避免一些国家在缺乏国际规则约束的情况下,任意利用原产地规则作为保护的手段和贸易壁垒,从而对贸易和投资造成扭曲和障碍,损害我国的正当经济利益。”(2(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同时也可充分保护我国在国际上知名的原产地产品不受非法的侵权。
一 、原产地名称的概述及其相关概念
在我国对“原产地”这一术语有两种解释:其一:是海关管理及其他对外贸易管制中的进口物原产地即世界组织货物规则项下的原产地(the Origin of goods)。这种产地仅仅是指货物的来源地,并且这里指的来源地,并非一定是货物真正的出产地,它也可能是货物的转让地即第二次加工地。根据各国的原产地规则和国际惯例,原产地是指某一货物的完全生产地,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参与了某一货物的生产时,那个对产品进行了最后的实质性加工的地区,即为原产地。而且确定原产地的目地是为了征收关税或者采取其他贸易管制措施。在这种意义上讲,原产地与产地标记、货源标记同义。比如:美国制造、中国制造等。它被形象地称为“经济国籍”;其二:是从它含有的无形财产权的意义上讲的,乃WTO下TRIPS协议提出给予法律保护的一种商业标记,即相当于TRIPS协议等国际公约中所使用的地理标志意义上的原产地。本文所指的原产地名称,即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而非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原产地。如我国新修改的商标法中就使用了地理标志一词。(3(
(一)原产地名称 (Applications of Origin)的概述
原产地名称又称地理标志,对于其内涵世界各国尚未有统一的界定。最早指出原产地名称这一术语的是:1883年通过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其首次将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作为了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而1958年通过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第2条第1款则首次界定了原产地名称的内涵。即“原产地名称是用于标示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该商品来源于这些地方,其质量特征取决于该地区的地理环境。”1993年GATT各成员国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其第22条第1款就规定:“本协议的地理标志,系指下列标志:其标示出某种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依据以上关于原产地名称的多种含义,可以推知构成原产地名称至少应包括以下条件:首先,从语义学角度分析,原产地名称是一种由地理名称所构成的区别标志。(4(而且它必须是实际客观存在的。“原产地名称所代表的地域范围虽没有限制,可以是一个场所、地方、地区或国家的名称,也可以是历史名称。但必须是确实存在的地名。”(5(由此,可见原产地名称不能是随意虚构而实际没有存在或从来都不曾存在过的地名。通常,大多数原产地名称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地理名称和商品名称。如:“金华火腿”,这一原产地名称中,金华是浙江省的一个市名,火腿则是一种食品。其次,构成原产地名称的地理名称,与产于该地的特定商品间存在着某种特定的联系。这种特定的联系具体表现在:具有特定品质的某种特定商品是由其产出地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而这种地理环境,或者包括诸如水质、土壤、气候等在内的自然因素或者包括当地的传统技术、特殊工艺和制造方法等在内的人文因素。而该特定商品所具有的特定品质,是除原产地以外的其他地域所无法达到的。因为原产地以外的其他地域缺乏独特的自然因素,或者没有诸如:传统工艺、独特技术等在内的人文因素。最后从基本功用角度言,原产地名称往往象商标一样,在国际经济贸易中成为了一种标示商品或服务基本来源的重要标志。从这个角度言,原产地名称与产地名称的含义等同。
综上所述,原产地名称是一种标示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不同于产地标记,它不仅仅是一般的标识品来源地的标志,而且还对其所标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证明、担保其品质、产地、制造工艺、精确度以及具备其所表明的出处(原产地)直接相关的特定品质的作用。因此,原产地名称在长期的经济交往中,成为了某种特定产品(具有特定品质)的代称。它的存在使消费者一见到标有原产地名称的商品,就会联想到该商品所具有的优良质量、信誉或者其他不同于同类商品的独特品质。而这对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渐渐地原产地名称就象商品的其他标志诸如商标一样,成为了消费者所重视,有时甚至成为了消费者购物时的唯一选择,即认牌购物。而这样就意味着标有原产地名称的产品,具有巨大的潜在的市场购买力,从而使原产地名称具有了财产权的性质,和商标一样。作为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原产地名称,同时又成为了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因此就性质言,原产地名称是一种财产权。
(二) 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和产地标记(产地名称)的关系
原产地名称与产地名称,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大不相同。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标识来源于此,并完全和主要因其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文因素产生的品质和特征。”而产地名称,又称产地标记,是“指用来向公众表明某种商品或服务,来源于特定的国家地区或地方的一种文字。”例如:常见的商品或其包装上所标识的制造国,制造地落款,如美国制造等。即:是一种产地名称。然而也并非说,凡是国名就统统只可能是制造国落款(产地名称)的组成部分。即原产地名称有时可以涵盖制造国标记,但反过来用制造地标记,涵盖原产地名称却不行。第二,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侧重表明商品的特定质量与信誉,表明该商品与在异地生产的或用异地原料所生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品质和特点。第三:两者的保护方式不同。前者在许多国家都可以作为商标的一种进行注册,受法律保护。而后者按照国际惯例,一般都禁止将其作为商标注册,因为其是一种纯粹的地理标志,缺乏明确的显著性,如上海制造、中国制造等。因此,绝大多数国家都禁止将其作为商标注册。如我国新商标法第10条、第16条都有相应的规定。第四:保护水平和范围不同。在国际上一般原产地名称要比产地名称所受的保护范围更广、水平更高、措施更强。
除了以上不同外,两者之间仍然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例如:两者都标识商品或服务的特定来源;在国际上都受法律保护;都是一种集体性权利,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任何一个企业都有权利在自己的商品上标明商品的来源地。在某些情况下,产地名称也可随其知名度的提升,当其具备了原产地名称的构成要素后,便可以发展成为原产地名称,从而理所当然地受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例如:波斯地毯、法国香槟,当初就是随着声誉的不断上升,稳定而又长期地存在,从而使其由当初的产地名称上升为原产地名称,发生质的转变。这种变化中的两者关系,类似于普通商品和知名商品间的关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普通商品的包装、装潢,若未申请专利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其他人均可使用。而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却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商品的知名度是逐步提高的,当普通商品的知名度不断上升,符合知名商品的构成要件时,其特有的包装、装潢便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了。”(6(
(三) 原产地名称和商标的关系
原产地名称与商标一样,作为商业标识,都可以起到指示、区分不同商品生产者的作用和使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的作用。同时,两者作为一种财产权,又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运用得当都可以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并且两者作为工业产权都受法律的保护。然而,两者除了具备以上相似之处外。还有下列不同:第一:权利主体不同。前者作为一种地方性、集体性权利,其权利主体是特定地区内符合特定生产条件的多个生产、经营者。而后者。则为申请注册它的一个企业所独有。具有排它性。是一种专用权。第二:标识功能不同。前者只具有标识具有特定品质的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功用,而生产该商品的企业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而后者则可以具体区分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或提供者。第三:转让许可的条件不同。前者只能由特定地域内的经营制造者使用,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而后者在特定条件下则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第四:保护的方式不同。前者只能在法律上从禁的角度出发,禁止对其的不正当使用,从而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利。而后者可以从禁与行两方面,对权利人给予保护。即商标权利人既可以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可以禁止他人的不正当使用。如:假冒等侵犯权利人的现象。(7(尽管原产地名称与商标存在着以上四点的不同,然而两者在本质上仍是相同的,都是一种私权,只不过专有范围有大有小而已。如:原产地名称作为一种地方性、集体性权利,只要在原产地地域范围内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都有权使用该原产地名称,而商标范围则是由某一特定企业所享有,而其他企业则既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注册商标,也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想近似的商标。(对驰名商标保护则更加严格)然而对原产地名称言,其仍然是一种范围较大的专有权,即由在原产地地域范围内的,并且必须是符合特定条件(能够生产高质量原产地产品)的企业所拥有。在本质上仍是一种私权。
二 入世前我国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发展历程及其现存的问题
(一)入世前我国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发展历程
1 、入世前我国原产地名称的相关法律保护
在国外很多国家,对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并且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有力的原产地保护制度,与此相比入世前我国对原产地名称方面的法律保护几乎是一片空白。
就基本法律规定而言,迄今为止,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原产地保护制度,再加之我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起步晚、水平低,所以入世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原产地名称给予保护。而是多集中在行政机关的一些行政决定和管理办法中。如我国现行法规中最早涉及原产地名称的是1986年1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商标等问题的复函”(复安徽省工商局),其中明确规定:“行政区划名称作商标与保护原产地名称产生矛盾。”1987年10月29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又发布了一个关于《保护原产地名称的函》对原产地名称权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8(然而,上面这些规定,只是提及了原产地名称,并在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层面上给原产地名称了以适当的法律保护。这些规定无论从影响范围,还是从保护力度上,对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都是很不够的。
随着国内一些企业假冒法国原产地名称“香槟”的现象日益泛滥,在相关权利人的强烈要求下,我国工商局在1989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停止在酒类商品上使用“香槟”或Champagne字样的通知》明确指出,香槟不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称,而是属于法国的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是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之一,我国作为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之一,有保护他国原产地名称(如法国香槟或Champagne字样)的义务。这一行政规定,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产地名称保护中,大量侵权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使人们对原产地名称有了一定的认识。然而这种认识毕竟是很狭窄的。随后我国1993年颁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6条增加了有关集体证明商标的内容,1994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对集体、证明商标有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关于原产地名称的规定,使原产地名称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从而使其获得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保护,并且这一规定,一直调整着我国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实践活动。此外还有1999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并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同样也对原产地名称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法律保护。
对于我国其它一些法律、法规中关于原产地名称的间接规定。比如产《品质量法》第4条规定的:“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的:“禁止经营者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的表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的:“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作字号。”等等。从严格意义上讲,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原产地或地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产地名称,而是包含原产地名称和原产地标记这两者,即它包括、大于本文所讲的原产地名称。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原产地名称以法律上的保护,但这种未明确的法律保护,显得有些牵强附会。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入世前的中国,就基本法律规定而言,对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只是初步的、不明确的给予其一定程度的保护。并且这种法律保护,多是从禁止非法使用的角度讲的,而对于原产地名称的概念及相关概念的辨析、如何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等方面,则没有任何规定。很显然上述法律规定,对于保护我国的原产地名称,是远远不够的,并且在实践中大量假冒原产地名称.的侵权现象屡禁不止的事实,也正好佐证了这一点。
2, 入世前,我国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实践探索
中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孕育了我国许多原产地名称意义上的原产地产品——名优特产。如:绍兴黄酒、苏州刺绣等。这些名优特产都属原产地产品,可以而且应该得到原产地名称法律保护。由于我国的商标制度起步晚、水平低,并且入世前一直未对原产地名称给予明确的法律保护,所以我国众多名优特产的存在、发展不是通过商标宣传起来的,而是靠长期的经营,连续的使用,(包括几代甚至十几代)正是这些独具特色的名优特产,长期而又稳定地维持自身特定品质,使得它们赢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从而成为生产这些名优特产的企业的一项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原产地名称所蕴藏的巨大的市场潜力,使得假冒原产地名称“搭便车”的现象大量发生。加之,由于缺乏法律中的强有力的支持,即: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致使我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上出现了无法可依的现象。例如:在“金华火腿”商标侵权纠纷案中。据报道,从1984年至1985年这一生产年度,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华火腿”商标专用权,就曾十八次受到了其他企业的侵犯。(9(短短的一年,侵权就多达十八次。虽然正如前面所述,工商行政管理局前后曾发布了几个关于原产地名称的决定,但残酷的社会现状,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入世前原产地名称保护的严峻现实。
入世前,我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上存在这两种途径。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进行的原产地证明商标保护,另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进行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由于中国行政机关管辖的条块分割,结果造成了很多本可以避免发生的权利冲突。此外两者之间的权力还存在着交叉,从而浪费了不少国家的行政资源,使中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上原本应该统一的体制,被不同的行政主管机关因各自的部门利益所分解。法律是严肃的,不应当用跑马圈地的方式,划分政府对某一问题管辖的统一性。为此,我国在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同时,还应加强原产地名称企业的商标意识,从而使它们的产品不但可以受到原产地名称的保护,还可以受自身商标的双重保护。
随着近些年来的经济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域名日益成为一个企业对外交往的重要标志。恶意抢注域名的现象也从商标刮到了原产地名称,外国投机商人除了恶意抢注中国的知名品牌外,还将魔爪伸向了在中国仍未得到有效法律保护的原产地名称。几乎所有的中国原产地名称在进军国际市场、走向世界时,都曾受过恶意抢注的厄运,领教过无可奈何退出市场的苦涩滋味。在日益增多的恶意抢注的趋势前,加强原产地名称保护已经成为了紧迫之举。
与恶意抢注相比,假冒原产地名称的冒牌货现象,则是危胁原产地名称的又一大毒瘤。鉴于原产地名称巨大的市场潜力,使许多不法之徒为了赚取高额利润而假冒他人的原产地名称。这一方面,严重地损害了合法权利人的权益。另一方面,更严重的是,使我国为数众多的原产地名称的信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甚至最后在国际市场归于消失。
综上所述,入世前的中国原产地名称保护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明确依据,再加之中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方面的独特的两条保护途径,使得假冒、抢注等侵犯原产地名称的现象大量存在。针对原产地名称保护的现状,我国迫切需要在立法和实践中加强对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
(二)入世前,我国原产地名称保护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除了上述,我国原产地名称在现实生活中遭遇的种种侵权现象外,入世前的中国原产地名称保护还存在着其4他问题。如下:
1,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缺乏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意识,加之我国法律中一直没有对原产地名称给予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现实生活中,很多原产地名称被国内外企业随意滥用,从而使不少原产地名称逐渐地演化为同类商品的通用名称或代名词。例如:中国的中医药,可谓源远流长,加之中国地大物博、气候多样,使中国成为了世界上少有的中草药最全的国家之一。一段时间里,中国的中草药制成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路很好,而中国的邻国日本同样看到了中草药制成品的良好销路。他们积极从中国购买了大量中草药原料,制成了与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所卖的中草药制成品一样的产品,并创建了自己的世界品牌。据报道,仅日本在中国“六神丸”的基础上,研制的“救心丸”年销售额就达上亿美元。如今外国公司已经抢占了国际中成药市场70%以上的份额,有的甚至还向中国出口“洋中成药”。
2,国内的一些在原产地域范围内的企业“鼠目寸光”、“杀鸡取卵”的作法。即由于看到了原产地名称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销路,很多国内的在原产地域范围内的企业为了赚取高额利润,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生产的产品或者缺乏其独特的品质,或者由于缺乏一定独特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诀窍,导致其生产的所谓“原产地产品”质量的不稳定,甚至是劣质的产品,从而致使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到所谓的“原产地产品”后,便对同一原产地名称的产品不再问津,从而渐渐地使真正的原产地产品失去了市场,这一做法严重损害了产品质量过硬、企业信誉良好的原产地名称合法权利人的利益,给他们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例如:去年发生在国内的一起因商号相同,而发生的一连串反应的“冠生园”事件。首先是南京冠生园厂用陈馅制作月饼的事实被揭露,接着导致上海、杭州等地使用同一商号“冠生园”而彼此并无任何联系的厂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上海,不仅冠生园生产的月饼在中秋节中出现了滞销的现象,而且该厂所生产的糖果等其他系列商品的销路也都出现了问题。“冠生园”事件,深刻地反映出当今世界市场间的连动性。由此看必须完善我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使在同一原产地名称下的众多企业“能上能下”,即: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将随时被取消原产地名称保护。
3,近些年来,在原产地名称保护上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即:在同一原产地名称下存在众多无各自商标的企业。在现实生活中,众多名优特产的具体经营者,不仅没有意识到原产地名称和商标的重要性,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仍长期使用着同一原产地名称。这种长期共用的结果,形成了一种同一原产地名称下,有众多企业却无各自商标品牌的现象,就像同一商号下有众多企业容易引起纷争一样,(例如“张小泉”剪刀案,杭州、南京等多家剪刀店因使用同一商号“张小泉”而引发的诉讼。)同一原产地名称下的众多企业也很容易引起纷争。
三 原产地名称的国际保护
(一) 原产地名称的国际保护模式:
国外很多国家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历史已经有上百年了。无论在保护水平,还是在保护方式上,都日臻完善。研究原产地名称的国际保护模式,有利于借鉴他国经验,建立我国完善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各国在原产地名称的保护模式上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类:是以商标的方式给予原产地名称以法律上的保护。具体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以集体商标的方式对原产地名称注册保护。如:德国《商标法》第99条规定:“在商业中,可以标明商品或服务地理来源的标志或标记,可以构成集体商标。”二是:以证明商标的方式对原产地名称注册保护。如英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一个含有在商业中表明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标志的标志象征的证明商标可以被注册。”三是:规定由当事人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选择其一注册使用。如美国《商标法》(1054)第4条规定:“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包括原产地标记应根据本法由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合法权利人选择。”第二类: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模式对原产地名称给予法律保护。例如:瑞典它们将侵犯原产地名称权的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予以禁止。(10(第三类:是以《原产地名称保护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为基础的专门立法模式保护。以法国为代表,法国于1991年5月6日通过了专门的《原产地名称保护法》。第四类:是以西班牙为代表的混合立法保护。即当事人可以选择以商标保护原产地名称,也可以选择原产地名称的专门保护。
四种模式,涵盖了几乎全世界关于原产地名称的保护方式,可谓“各有利弊”。正值入世,我国应借此“春风”,在充分借鉴各国关于原产地名称保护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我国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
(二) 主要的原产地名称的国际保护公约
1、起始阶段:对于原产地名称的国际保护,最早是由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将其最先纳入了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其第十条之三规定了对虚假标记的补救措施,但只是集中在进口环节上,对原产地名称予以法律保护。此外,巴黎公约的子公约《制止产品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也对原产地名称给予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保护。
2、发展阶段: 在巴黎公约及其子公约《马德里协定》的基础上,1958年产生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首次界定了原产地名称的内涵,并在国际公约中规定了原产地名称的国际注册制度。而且其保护水平远远超过了前两个文件。另外一个重要公约,就是发展中国家《原产地名称和产地标记示范法》其详细的规定了对原产地名称保护的条件、违法使用的责任和保护措施。
3、现存阶段: WTO法律文件系列中的TRIPS协议,是目前对原产地名称进行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是当今世界对原产地名称保护水平最高、保护范围最广的国际公约。TRIPS协议第22条提供了关于原产地名称国际保护的最新动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