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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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 财政部 人事部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1988年6月14日,国家教委 财政部 人事部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当前,一部分民办教师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已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妥善解决这部分民办教师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更好地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问题,作如下原则规定:
一、补助对象: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发给任用证书,享受国家民办教师补助费并符合下述补助条件的现任中小学民办教师。
二、补助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连续任教满15年的;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连续任教满15年,经县(市)以上医院证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残,经县(市)以上医院证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补助标准: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生活补助费由原工作单位按月发放。鉴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生活补助费标准全国不作统一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自行制定。但最低标准不得少于现行民办教师补助费中的国家补助部分。
四、上述离开工作岗位后的民办教师,其医疗保健待遇与原单位在职民办教师同等对待。
五、经费来源:在不新增民办教师和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资金来源,从国家已下达的民办教师补助费、农村征收的教育事业费附加和集体自筹中解决。为了保证经费来源的稳定,各地应根据《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民办教师福利基金。
六、审批手续:凡符合本规定享受生活补助费的民办教师,由所在学校负责填报申请表,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发给证书。证书式样和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上述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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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2001-12-10

教职成厅〔2001〕4号


  我部于今年11月7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交流了各地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宣布了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并授牌。我部王湛副部长作了题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努力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分析了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此次会议是我部首次召开的关于社区教育的全国性会议,对于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发展。

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

  为进一步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的任务,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促进全国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教育部于2001年11月7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这是教育部首次召开的关于社区教育的全国性会议。教育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社区教育的处室负责人和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王湛副部长作了题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努力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分析了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北京市委常委、市教委主任徐锡安及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会议交流了各地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北京、上海、江苏等省(直辖市)教委(教育厅),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河西区、太原市杏花岭区、上海市闸北区、苏州市金阊区、济南市历下区、厦门市鼓浪屿区、成都市青羊区等社区教育实验区介绍了开展社区教育的经验做法。会议宣布了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并授牌。与会代表还考察并高度评价了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作了会议总结,强调了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议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肯定了社区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教育部2000年4月确定社区教育实验区以来,我国社区教育取得的长足发展和有益经验。会议指出,我国社区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我国发展先进生产力对提高全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迫切要求,反映了我国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迫切要求,反映了我国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中,人民群众对提高自身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水平的迫切要求。

  会议认为,社区教育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充分利用、开发各类教育资源,旨在提高社区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以大中城市的城区或县级市为单位进行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有一定规模的教育资源可以利用和开发,可以在较高的层次上实行教育的统筹领导,可以动员较多的部门、团体参与社区教育,便于在较大范围内通过构建教育培训网络、创建学习型组织满足社区成员基本学习需求。社区教育是具有“全员、全程、全面”特点的区域教育,与各类正规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合理的分工,在对各类教育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当前侧重于对社区内各类教育进行延伸、补充。社区教育把教育延伸、拓展到社会基层,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大批离开了学校、单位的社区成员的教育培训需求,有效地填补我国大教育体系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拓展适应社区居民工作、生活需要的新的教育服务领域,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当前,要把社区教育作为成人教育的新的增长点,把社区教育的侧重点放在社区居民急需的而正规学校教育还覆盖不到或不能很好解决的教育培训上,努力开拓成人教育新的空间。

  会议深入分析了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对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立学习化社会的重要作用,指出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社区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会议确定“十五”期间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社区教育实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教育需求;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活动广泛开展,建立起社区教育网络;社区各类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提高社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初步形成有利于社区教育健康发展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进一步扩大,基本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也要确定一批实验区。到2005年,多数实验区争取成为全国社区教育的示范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一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努力构建起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化城市,并把社区教育推向全国。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广泛开展不同类型人群教育培训。以成人教育为重点,把社区教育作为成人教育的新的增长点,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等。同时,抓好社区内婴幼儿教育、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以及面向全体居民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街道、居委会一级的社区教育学校、市民学校和活动站的建设上。社区开展高等教育,要充分利用、开发社区现有的资源,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是广泛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包括学习型的企业、单位、团体、街道、居委会、楼组和家庭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重点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内组织、单位、家庭、个人举办和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使学习成为他们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到2005年,每个实验区都能够有30%-40%的单位和家庭成为学习型组织。要建立以区(市、县)社区教育活动中心或社区教育学院为龙头,以街道(乡镇)、居委会(村)的社区教育学校和活动中心为骨干,以社区学习型组织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和体系。

  三是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教育资源。要充分利用社区内已有的各类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有、共享,拓展功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针对社区教育中一些新的服务领域,积极开发新的社区教育资源,提高社区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要使更多的各类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教育机构向社会开放;要探索促进利用开发社区教育资源的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要强化政府在利用开发资源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四是构建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继续探索和不断完善“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实验区政府要把社区教育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把社区教育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社区和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社区教育实验工作与工、青、妇以及关工委等团体的社区教育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在社区教育队伍的建设中,要把建立一支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解决社区教育的投入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领导;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协调工作;要推动、促进社区教育工作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要指导社区教育实验的各项工作,并组织评估和检查;要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和人员培训,为实验工作提供理论和人才支持;要把开展社区教育实验与继续推进农村、城市和企业的教育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教改城市和农村率先发展社区教育,率先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立学习化社会。会议提出了教育部加强和领导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主要措施:一是规划并部署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确定全国社区教育工作实验区。二是建立教育部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组织对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评估、总结和宣传。四是加强对社区教育的理论研究和人员培训工作。

  会议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思想观念上做到与时俱进,在工作中开拓创新,因势利导,努力提高社区教育水平,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规模,力争“十五”期间,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化社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到2010年在我国基本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区,为实现“21世纪的中国应该是人人皆学之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代表们认为,会议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学习了经验,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很有收获;进一步提高了对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当前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增强了发展社区教育的信心;会议的召开,必将对新世纪初全国社区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化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199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1998年12月29日)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丁华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一、任命郭振乾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苏宁、张光瑞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一、任命姜兴长、沈德咏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任卫华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